增值税法实施配套措施发布清单:

  • 1. 制定货物、服务、无形资产、不动产的具体范围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提出报国务院批准
  • 2. 明确服务、无形资产在境内消费的其他情形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3. 制定一般纳税人登记的具体登记办法(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) ,文件: [总局公告2026年第2号][]
  • 4. 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应符合的具体要求(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5. 制定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(国务院
  • 6. 调整组成计税价格中成本利润率的行业标准(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7. 制定长期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的具体操作办法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8. 明确自然人应税交易代扣代缴的操作流程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9. 补充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其他情形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10. 制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具体处理规定(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11. 确定适用季度计税期间的其他纳税人范围(国务院税务、财政主管部门
  • 12. 制定预缴税款的具体操作办法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13. 完善增值税出口退(免)税的具体操作办法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14. 明确视同出口货物的具体范围(国务院
  • 15. 制定出口退税率标准(国务院
  • 16. 规定出口业务免征或缴纳增值税的具体情形(国务院
  • 17. 开展增值税优惠政策评估并提出调整建议(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报国务院
  • 18. 审批总机构汇总申报纳税(跨省:国务院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/省内:省级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19. 制定分支机构预缴税款的具体规定(省级以上财政、税务主管部门
  • 20. 建立税务机关获取出口税收管理相关信息机制(税务机关
  • 21. 制定对不合理商业目的税收安排的调整规则(税务机关依《税收征收管理法》执行